生活雜用水水質(zhì)標準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(shè)部部標準
CJ 25.1-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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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總則
1.1 為統(tǒng)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雜用水的水質(zhì),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資源,又能切實保證生活雜用水的安全和適用,特制訂本標準。
1.2 本標準適用于廁所便器沖洗、城市綠化、洗車、掃除等生活雜用水,也適用于有同樣水質(zhì)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。
1.3 本標準由城市規(guī)劃、設(shè)計和生活雜用水供水運行管理等有關(guān)單位負責執(zhí)行。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監(jiān)督和檢查執(zhí)行情況。
1.4 本標準是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水質(zhì)標準的依據(jù),地方可以本標準為基礎(chǔ),根據(jù)當?shù)靥攸c制訂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雜用水的水質(zhì)標準。地方標準不得寬于本標準或與本標準相抵觸;如因特殊情況,寬于本標準時應(yīng)報建設(shè)部批準。地方標準列入的項目指標,執(zhí)行地方標準;地方標準未列入的項目指標,仍執(zhí)行本標準。
2 水質(zhì)標準和要求
生活雜用水水質(zhì)標準
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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廁所便器沖洗,城市綠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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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車,掃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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濁度,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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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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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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溶解性固體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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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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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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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浮性固體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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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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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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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度,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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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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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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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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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不快感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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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不快感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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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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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~9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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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~9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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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D5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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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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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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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Dcr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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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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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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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氮(以N計)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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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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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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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硬度(以CaCO3計)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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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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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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氯化物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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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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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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陰離子合成洗滌劑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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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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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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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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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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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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錳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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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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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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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離余氯,mg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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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網(wǎng)末端水不小于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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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大腸菌群,個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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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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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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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生活雜用水的水質(zhì)不應(yīng)超過上表所規(guī)定的限量。
2.2 生活雜用水管道、水箱等設(shè)備不得與自來水管道、水箱直接相連。生活雜用水管道、水箱等設(shè)備外部應(yīng)涂淺綠色標志,以免誤飲、誤用。
2.3 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,應(yīng)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、集水、供水以及計量、檢測等設(shè)施的管理,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、清洗、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(guī)程,以保證供水的水質(zhì)。
3 水質(zhì)檢驗
3.1 水質(zhì)的檢驗方法,應(yīng)按《生活雜用水標準檢驗法》執(zhí)行。
3.2 生活雜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,必須建立水質(zhì)檢驗室,負責檢驗污水再生設(shè)施的進水和出水以及出廠水和管網(wǎng)水的水質(zhì)。
分散式或單獨式供水,應(yīng)由主管部門責成有關(guān)單位或報請上級指定有關(guān)單位負責水質(zhì)檢驗工作。
以上水質(zhì)檢驗的結(jié)果,應(yīng)定期報送主管部門審查、存檔。
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(shè)計院負責技術(shù)歸口管理并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由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(shè)計院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徐廣祥 張小平 楊琢微 魏桂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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